證券代碼:002213 證券簡稱:大為股份 公告編號:2025-036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5年5月15日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等情況
(一)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本利潤分配預案公告日的總股本237,321,38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21元人民幣(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4,983,748.98元,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的調整原則:如自公司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因股份回購、股權激勵對象行權、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再融資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將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二)自2024年利潤分配預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期間,公司未出現股份回購、股權激勵對象行權、重大資產重組、股份回購注銷、再融資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情形,公司總股本不變。
(三)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是一致的。
(四)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37,321,38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21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境外機構(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42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21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5年5月26日,除權除息日為:2025年5月27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5年5月27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六、調整相關參數
根據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規定,若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實施完畢,應對本次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公司將根據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28)辦理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手續。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高新區社區科技南路18號深圳灣科技生態園12棟A1406
咨詢聯系人:何強、李玲
咨詢電話:0755-86555281
傳真電話:0755-86338185
八、備查文件
(一)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二)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
(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為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5年5月19日